在2020年4月29日的判决中,德国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美因茨市行政法院VG Mainz(档案号Az.: 1 L 273/20.MZ)在法院临时保护措施程序中,判定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对抗疫情的法规部分无效,美因茨市的一家家具城在疫情期间可以营业。根据最新颁布的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对抗疫情的法规,如果商场的面积超过800平米,那么该商场不允许在疫情期间营业;但同时根据该法规的例外情况,卖汽车的车行和卖自行车的商场不受该规定限制,疫情期间照样可以营业。判决的主要理由是,家具城和卖汽车、卖自行车的车行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如果仅仅是因为家具城是卖家具的就禁止营业,对于家具城来说是一种歧视。另外家具城向法院提供了合理的、完整的预防病毒传染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允许家具城在疫情期间开门营业。
尚精忠律师,德国执业律师Rechtsanwa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