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价值评估法》违宪

根据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最新判决(档案号1 BvL 11/14, 1 BvR 889/12, 1 BvR 639/11, 1 BvL 1/15, 1 BvL 12/14,https://www.bundesverfassungsgericht.de/SharedDocs/Pressemitteilungen/DE/2018/bvg18-021.html),德国《价值评估法》Bewertungsgesetz中关于土地价值评估的部分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立法者需要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限定的整改期限内,也就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此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公平原则Art. 3 GG Gleichheitsgrundsatz。现行的德国《价值评估法》Bewertungsgesetz的评价依据基于1964年的状况。该评价标准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土地价值的评估没有与时俱进。同时土地价值评估直接影响到土地交易税Grunderwerbsteuer的数额。导致的后果是近年来增值快的土地在缴纳土地交易税Grunderwerbsteuer时,还是按照旧的评估标准,相对于土地实际价值来说缴的税较少。这对于增值慢的土地来说是不公平的。尽管德国《价值评估法》里提到每6年需要对土地价值重新进行评估,但是重新评估并没有正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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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 Jingzhong S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