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国《居留法》的修改法案

2017年5月12日,德国联邦议会颁布了新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的修改法案,对其中部分规定作出了调整,新的法律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具体法律参见http://www.gesetze
-im-internet.de/aufenthg_2004/index.html
。这次的外国人居留法改革主要是为了落实欧盟的3项指令,第1项编号为2014/36/EU,日期为2014年2月26日,内容涉及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季节工。第2项指令编号为2014/66/EU,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内容涉及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企业员工的内部转移(ICT-Richtlinie)。第3项指令编号为(EU) 2016/801,日期为2016年5月11日,内容涉及来自欧盟以外的留学生和学者及学生交换项目。本次法律改革的核心词是“融入劳动市场”(Arbeitsmigration),也就是说让外国人进入德国的劳动市场,弥补德国劳动力的不足。

新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条(§ 16 AufenthG)新增加了在上大学期间因为成绩不理想,中途被迫中断学业的情况。之前的法律中对于学业中断的情况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众所周知,德国的大学是宽进严出的,对毕业的要求很严格。来到德国的外国学生由于语言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不仅要面临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有对生活上的时间管理和自我约束。外国学生不能毕业的情况比较普遍。根据新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条第4款(§ 16 Abs. 4 AufenthG)在出现学业中断的情况下,根据《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条(§ 16 AufenthG)的居留目的,是指以上大学为目的的居留许可,在满足《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b条(§ 16b AufenthG)或者《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7条(§ 17 AufenthG)的前提下,可转换为相应的签证。以上提到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b条和《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7条主要是指的以职业教育(Ausbildung)为目的的签证。这样的规定考虑到,在读大学生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学习能力,如果在校大学生因学业中断被迫回国这对德国的劳动市场来说是一个损失。也许被迫中断学业的大学生不适合坐在图书馆里学习理论知识,可能实践性和操作性更强的职业教育更加适合他们。新的法律规定给了学业中断的大学生又一次进入德国劳动市场的机会。

根据新增加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a条(§ 16a AufenthG),来自其他欧盟国家的大学生在德国的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在德国的学习也属于所在大学学制的一部分,并且在德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360天,那么这名外国学生在德国不需要居留许可,该规定是这次法律改革新增的内容。

根据新增加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b条(§ 16b AufenthG),外国人来德国参加语言班(非大学预科语言班),参加学生交流项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上学,那么他可获得居留许可。该居留许可的类型是这法律改革新增的。如果上学的内容和职业教育有关,那么该学生每个星期有10个小时的工作许可。另外根据《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6b条第3款(§ 16b Abs. 3 AufenthG)职业教育结业后,可换成期限为12个月的找工作签证,找工作期间允许打工。

根据新增加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9b条(§ 19b AufenthG),一种新的签证类型被称为ICT卡(intra-corporate transferees – ICT),是针对企业内部职位转移的一种特殊签证,该签证不仅仅限于某个欧盟国家。如果外国人工作在一家拥有多个欧盟分部的跨国企业,他在企业每个分部所在的欧盟国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签证。该签证的主要前提是:该外国人属于领导层、技术专家或者实习生(Trainee),该外国人至少在跨国企业工作了6个月,企业内部调动的时间超过90天,劳动局可以给予许可。对于领导层和技术专家,ICT卡最长年限为3年,实习生(Trainee)的ICT卡最长年限为1年。

根据新增加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9c条(§ 19c AufenthG),如果员工根据企业内部调动,在德国停留的时间在180天内不超过90天,那么不需要申请签证。根据新增加的《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9d条(§ 19d AufenthG),如果一个外国人持有其他欧盟国家的签证,那么在《德国外国人居留法》第19b条(§ 19b AufenthG)的规定下可获得移动ICT卡,Mobiler-ICT-Kar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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